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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相關公告
文章列表
新冠肺炎相關公告
2022-01-06
學務處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本市防疫強化措施」,加強落實全面配戴口罩及校園防疫工作。
(
衛生組長
/ 228 /
新冠肺炎相關公告
)
2021-12-28
學務處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有效防範COVID-19 Delta變異株之社區傳播,有關自國外入境之檢疫對象及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PCR採檢,請參閱
(
衛生組長
/ 177 /
新冠肺炎相關公告
)
2021-12-23
學務處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有效防範COVID-19 Delta變異株之社區傳播,有關自國外入境之檢疫對象及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PCR採檢。
(
衛生組長
/ 222 /
新冠肺炎相關公告
)
2021-11-05
學務處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2條、第9條,業經衛生福利部110年10月19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101738號令修正發布
(
衛生組長
/ 185 /
新冠肺炎相關公告
)
2021-10-22
人事室
函轉教育部有關教師因安胎事由申請延長病假,得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因素,放寬醫療機構診斷書規定疑義一案,請查照。
(
人事主任
/ 322 /
新冠肺炎相關公告
)
2021-10-18
學務處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函頒國際港埠入境人員之COVID-19抗原快篩措施,自110年10月4日零時起,由檢疫期間第10至12天調整至檢疫期滿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6至7天執行。
(
衛生組長
/ 198 /
新冠肺炎相關公告
)
2021-10-12
學務處
新明國中教職員工COVID-19公費疫苗第二劑施打情形調查,請全校教職同仁上網填報
(
衛生組長
/ 297 /
新冠肺炎相關公告
)
2021-10-07
學務處
公告修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
(
衛生組長
/ 192 /
新冠肺炎相關公告
)
2021-09-23
人事室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函以,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7天居家隔離之期間,得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請防疫隔離假一案,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
(
人事主任
/ 192 /
新冠肺炎相關公告
)
2021-08-26
人事室
函轉教育部有關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8月24日至110年9月6日繼續維持二級警戒,部分場域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詳如說明,請協助轉知公告,請查照。
(
人事主任
/ 223 /
新冠肺炎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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