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新北市 114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餘額安
置名額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5 月 21 日新北教特字第
11409789552 號函辦理。
二、旨揭餘額安置相關資訊如下:
(一)對象:未曾報名新北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或其
他直轄市辦理之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管道,且符
合新北市兩類簡章報名資格者。
(二)報名期程(含網路報名時間及報名資料郵寄): 114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一)至 114 年 5 月 29 日(星期四)。
三、其他相關規定可參閱簡章,倘有疑義可洽新北市第三特教
資源中心吳輔導員( 02-2600-7210 分機 103 )。
四、檢附旨案兩類簡章餘額安置名額一覽表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