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 114 年 2 月 19 日府人考字第 1140041131 號函辦理。
二、「職場霸凌」是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的,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的處罰所造成的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的身心壓力。
三、人事室在此呼籲,處理公務上應就事論事,對待同仁勿有先入為主或刻板印象的觀點,本誠意、善意的溝通化解歧見,在與同事互動過程切勿有職場霸凌情事發生,尤為主管人員不得有權勢霸凌之情況。
四、為建構健康友善之職場環境,落實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19 條、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 3 條等規定,本校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申訴作業注意事項」之規範及流程處理職場霸凌申訴事件,相關規定請參閱附檔,並請同仁保持理性溝通,共同維護優質校園的工作環境。
本校申訴管道
受理單位:人事室
申訴電話: 03-4936194 轉 710
請觀看職場霸凌防治宣導短片
【真實劇場-沒有說壞話,不代表就不是霸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vuo_wRrnkQ&list=PL-ww2VkXsAHThqMENPO3ev7qC9pQzp72c&index=2
【真實劇場-職場霸凌|別欺負人,特別是那些你不太認識的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J8ovLm_oUg&list=PL-ww2VkXsAHThqMENPO3ev7qC9pQzp72c&index=3
【微電影《看見真心》|職場上的大小事!職場霸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GFiDeQtJYY&list=PL-ww2VkXsAHThqMENPO3ev7qC9pQzp72c&inde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