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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主任 - 重要公告 | 2025-06-12 | 點閱數: 81

一、職務名稱:幹事(預估缺,預計 114 年 8 月 1 日以後出缺)

二、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三、職務列等:委任第 5 職等或薦任第 6 職等至薦任第 7 職等

四、職系:綜合行政

五、正備取人數:正取 1 名;備取最多 2 名

六、公告期間: 114/06/12~114/06/16

七、資格條件: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 5 職等以上之現職人員。
  (二)於報名截止日,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之各款情事之一者 (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有本項各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四)最近 5 年考績中,須 3 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在 79 分以上(未達 5 年者,考列乙等須 2 年以下)。
  (五)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含公文系統、 word 、 excel)等文書編輯與網路操作能力。
  (六)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且須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輪調或能配合調整職務者。
  (七)具有辦理文書或出納或採購業務工作經驗或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八、工作項目:
  (一)承辦公文收發、登記、分辦,繕校、稽催及檔案管理等事項。
  (二)全校性會議、校務會議,行政會議等之擬辦及記錄編造。
  (三)各項文書校對、用印,印信典守及撰稿事項。
  (四)辦理研考、校史(大事記)記載整理、行事曆彙編及其他文書業務。
  (五)支援辦理文書、出納、採購、財務管理等庶務相關工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並視學校需要執行職務調整及輪調。

九、工作地址:桃園市立新明國民中學( 320002 桃園市中壢區中正路 487 巷 18 號)

十、報名方式: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 年 6 月 16 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履歷自傳不得空白)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請將以下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同一個 PDF 檔案(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後上傳至該系統:
  (一)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考試及格證書
  (三)大專以上畢業證書
  (四)現職或最近一次派令
  (五)現職或最近一次銓審函
  (六)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未達 5 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七)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全民英檢證書、身心障礙證明、男性退除(免)役證明等,無則免附)
※相關上傳證件資料請依以上順序掃描;證件資料如係以影本掃描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十一、甄選方式:
  (一)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複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或退件。
  (二)複試甄選方式:面試及電腦測驗(電腦文書軟體應用能力)。

十二、錄取報到:
  (一)擇優錄取正取 1 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 1 至 2 名,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二)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5 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三)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 114 年 8 月 1 日後出缺。

十三、聯絡方式:
      如有相關疑問及聯繫事項,請於上班時間(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洽詢以下人員:
      (03)4936194 分機 710 人事室 徐主任(報名及甄選事宜);聯絡 E-Mail : people@hmjh.tyc.edu.tw
      (03)4936194 分機 510 總務處 游主任(工作內容事宜)

十四、附則:
  (一)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虛偽情事者,除取消其錄取資格外,如涉及行政、刑事及民事責任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二)本甄選公告若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於事求人網站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