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114學年國中新進教師分發至本校之教師教評會審查,於114年7月7日(星期一)上午10時30分辦理,請分發至本校教師,於當日上午10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接受本校教評會審查。
二、請分發至本校之教師,先行填寫本校新聘教師簡歷表(如附件)後,7月6日(星期日)前寄至人事室電子信箱people@hmjh.tyc.edu.tw。
三、114年7月7日(星期一)教評會審查當日,請攜帶以下資料正本影本,正本繳驗後發還。
1.身份證
2.教師證
3.學歷證書(含最高學位)
4.聯合甄選錄取通知單
5.歷年敘薪通知書(無則免附)
6.歷年聘書(無則免附)
7.歷任學校離職證明書(無則免附)
8.其他職前年資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9.本校薪資入帳使用渣打銀行存褶影本(如未及時開立該銀行帳戶,審查當天得暫時免附)
10.相片電子檔(2吋)
11.身心障礙證明、原住民證明(無則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