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市立龍岡國民中學(本市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
問題支持資源中心)辦理本市 114 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情緒
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辦理「普通班教師認識情緒及行
為問題預防及處遇策略」研習實施計畫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
題專業支援團隊實施計畫及龍岡國民中學 114 年 5 月 14 日岡
國情支字第 1140004181 號辦理。
二、本案研習資訊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研習對象(每場次上限為 60 人):
1、桃園市公私立國民教育階段學校(高中職、國中、完全
中學及國小)新接任自閉症或情緒行為障礙學生之普通
班導師優先錄取。
2、桃園市公私立國民教育階段學校(高中職、國中、完全
中學及國小)對本研習主題有興趣之普通班教師、輔導
教師及相關人員。
3、桃園市公私立國民教育階段學校(高中職、國中、完全
中學及國小)特教教師。
(二)辦理日期: 114 年 8 月 1 日(星期五)及 114 年 8 月 7 日(星期
四)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10 分。
(三)研習地點:桃園市立龍岡國中(桃園市中壢區龍東路 147
號)第三棟 2F 圖書室。
三、請參加人員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
moe.gov.tw/#/ )-研習報名-縣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點
選縣市(桃園市)-登入單位輸入(龍岡國中)-出現研習列表
後點選要參加的場次報名研習。
四、本案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本案研習
時間倘遇例假日,參與教師得於活動結束後 2 年內覈實補休
(課務自理)。
五、檢附旨案計畫 1 份,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特殊教
育 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莊文寧老師(電話:
03-466-1231 分機 18 ;電子信箱: wernnin@ms.tyc.edu.
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