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有關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以下簡稱社家署)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辦理「114 年兒少遭親屬擅帶離家服務研習課程『共組兒童最佳利益防護網』」一案,請轉知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並准予公假出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8 月 2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80529 號函辦理。
二、社家署為協助未成年子女遭父母或親屬擅帶離家事件之家庭,委託旨揭基金會承接「兒童及少年遭親屬擅帶離家案件處遇專案計畫」,並辦理旨揭訓練課程,強化相關工作 人員對於擅帶離家事件之因應,及增進全國網絡單位間之橫向連結。相關課程資訊如下:
(一)課程日期: 114 年 9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至下午 4 時 30 分。
(二)課程地點: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 1301 多媒體教室(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 1 號)。
(三)參加對象:
1、公、私部門社會工作人員。
2、其他涉及本項業務之承辦人或實務工作者。
三、檢附旨揭研習課程報名簡章 1 份,如有疑問,請逕洽基金會聯絡人陳社工,電話: 04-2371-0501 分機 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