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中心辦理「114 年度教師家庭教育輔導增能研習計 畫- 親師溝通系列 2」一案,請鼓勵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3 月 4 日臺教社(二)字第 1142400587B 號函 辦理。
二、因應「家庭教育法」及「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 庭 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培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 對各 類家庭教育課程、教材、輔導及服務之能力,並強化 親師間 之功能效能與品質,以增進學校提供之家庭教育功 能,爰辦 理旨揭計畫。
三、本案於 114 年 10 月辦理 3 場次教師增能課程,課程及報名資 訊詳如附件,請各校轉知教師並鼓勵踴躍參加,惠請同意 參加 實體課程之教師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