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行政院 114 年 11 月 14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44002031 號函辦理,並檢附來文影本 1 份。 二、行政院審酌各機關托育服務及福利措施事宜已得依「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及「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辦理,爰停止適用旨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