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幸福保衛站計畫」目的、補助對象及原則如下: |
| (一) | 目的: |
| 1、 | 結合桃園市統一、萊爾富、來來(OK)、全家等四大超商作為關懷據點,即時提供急難求助之弱勢學童餐點。 |
| 2、 | 擴大發生急難事由之 18 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通報及救助管道,提供飢餓需求之餐點協助,以保障其安心就學。 |
| (二) | 補助對象:本市境內發生急難事由之 18 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 |
| (三) | 補助原則:採救急不救窮為原則,以解決弱勢學童燃眉之急,非長期照顧。 |
| (四) | 執行方式: |
| 1、 | 當 18 歲以下家中遇緊急變故學童,飢餓時至四大超商門市求助取餐,學童填寫基本資料,併選取飯、麵和麵包等主食餐點及不含酒精之飲料 1 份(100 元為原則),且須於店內食用完畢為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