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12 月 3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40140146 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導師職務加給,由每月新 臺幣(以下同) 3,000 元調高至 4,000 元;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國民小學由 336 元調高至 405 元、國民中學由 378 元調高至 455 元、高級中等學校由 420 元調高至 505 元。
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