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辦理 115 年度「逗陣繞法院」參訪 活動一案,請貴校踴躍派員報名參與,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5 年 1 月 21 日桃院雲政字第 1152400005 號函暨本局 115 年 1 月 27 日桃教學字第 1150007159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係為連結司法機關與行政機關資源,促進本市學 校對少年事件相關法令及司法實務之認識。
三、本次活動詳細資訊如下:
(一)時間與地點: 115 年 3 月 5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 12 時 10 分;請參與人員於當日上午 8 時 40 分至 9 時,至臺灣桃園 地方法院 1 樓多媒體教室(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 888 號)完 成報到。
(二)參與對象:本市所屬學校校長、輔導室主任、學務主 任、生教組長、專輔教師等;本次參訪名額共計 40 人,採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本活動不受理現場 報名,敬請事先完成報名程序。
(三)本案參與人員倘因故無法出席,請於活動前一週前通知 本局承辦人,後續由本局電話通知活動備取人員。
(四)報名方式:請欲參會人員自即日起至 115 年 2 月 26 日(星期 四)前至本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網址: 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 )報名,活動編號: G00021-260100001 。
四、臺灣桃園地方法院院區汽機車停車區域有限,請多搭乘大 眾運輸工具,相關交通訊息請參交通位置圖。
五、本活動請參與人員務必攜帶工作識別證或活動公文向安檢 工作人員出示,以利引導免過安檢,並至 1 樓多媒體教室完 成報到;另提醒因本次活動地點係在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大 樓,請避免攜帶銳利物品(如:指甲剪、剪刀等)。
六、檢送旨揭活動行程表及交通位置圖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