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班招生簡章,摘要說明如下: (一)招生人數:招收 1 班,共計 50 名,招生人數如不足 15 人臺北市立大學保留開班權利。 (二)報考資格: 1、經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 2、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兒園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以具幼兒園師資類科為優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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