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市「115 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新增合作諮商所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局 115 年 2 月 26 日桃教綜字第 1150017137 號函諒達。
二、本局委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心理諮商暨健康促進研究中 心)規劃與尼思湖(含桃園及蘆竹區)、新晴、日暖微光、謐 時光、采靈、心設計及芳蘭等 8 家諮商所合作,並於 115 年 4 月再新增「澈心理諮商所」加入服務行列。教師如有預約 需求,可逕與各合作諮商所聯繁。
三、前揭相關資訊請參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教師諮商輔導支 持服務」專頁(https://ttsc.whjhs.tyc.edu.tw/),若有 合作諮商所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師支持 方案專用信箱 psycsupport@mail.ntue.edu.tw 詢問,或致電陳心理師(02) 2732-1104#86003 。
四、檢附服務宣傳圖卡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