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生請注意以下事項:
1.錄取生請於 115 年 5 月 23 日(星期六)上午 09:00 至 11:00 ,攜戶口名簿影本、鑑定證向錄取學校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2.錄取八、九年級轉學生,報到後務必於 115 年 7 月 31 日(星期五)(含)前完成轉入學手續,逾期者視同自動放棄,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保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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