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供婚育家庭及基層軍警消租屋協助,中央社會住宅皆提供婚育戶及軍警消戶保障比率,申租資格說明如下:
(一)婚育戶:指申請日前 2 年內登記結婚且婚姻關係存續,或於申請日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之家庭。
(二)警消戶及軍職戶:
1、現任職務為最高職務列等在警正四階(含)以下之警察人員、消防人員。
2、現任職務為最高職務列等在國防部少校階(含士官)之軍職人員、文職薦任六職等以下、聘僱或相當該職務列等以下之人員。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提供多元宣導管道,將旨揭資訊公告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公務福利 e 化平台/相關連結( https://www.dgpa.gov.tw/eserver/index?mid=437 ),請自行下載運用。
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