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相關文號:本局 115 年 6 月 18 日桃警少字第 1150076667 號 函。 |
| 二、 | 旨揭活動訂於 115 年 8 月 15 日(星期六)舉行,為擴大犯罪預防宣導成效,經主辦單位研議放寬報名年齡,年齡條件放寬至 18 歲以下皆可參加,讓更多熱愛舞蹈的青少年朋友共襄盛舉。 |
| 三、 | 特此說明:「創意(加入反毒反詐宣導元素)」為本次比賽評分項目之一,參賽作品皆須融入反毒、反詐騙等犯罪預防宣導元素,宣導方式不拘,可透過舞蹈動作、劇情設計、隊形變化、旁白、口號、道具、服裝或其他創意表現自然融入,展現團隊特色與創意巧思,期將自我保護觀念廣泛傳遞,共同打造健康、正向的青春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