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5 年 8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 1050068315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及說明五
主旨: 有關本市祝賀教師節簡訊發送活動資料調查一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為向現職教育人員獻上祝福,請各校於 105 年 9 月 19 日(一)前至系統填報教職員手機號碼,另為確保個人隱私,得不提供姓名(可用○○○替代),且須徵詢教職員同意。
二、 本資料僅提供市長祝福教師節簡訊用(105 年教師節及 106 年春節),不另為其他用途。撰寫格式請務必參考範例資料(詳附件一),請勿更改格式及輸入市話號碼。
三、 本次簡訊調查一律至系統填報,填報網址、密碼及填報程序:請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終身學習科資料填報系統( http://163.30.153.95/fillin/)。
四、 各校填報預設密碼為 aaaaa ( 5 個小 a )。請業務承辦人至該網站左列分區,點選右列校名,第一次登入者,請修改密碼(不可使用原密碼)。依序填報教職員姓名及手機號碼( 2 欄皆為必填欄位)。
五、 本次提供多筆輸入方式,詳見附件二。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