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 104 年 2 月 26 日桃教小字第 1040012666 號函續辦。 |
二、 | 本案係為協助初次申請辦理實驗教育者熟悉作業流程、表件與計畫應有之內涵及權責。 |
三、 | 旨揭說明會辦理內容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
(一) | 參加對象:本市擬初次申請辦理實驗教育之學生家長及團體。 |
(二) | 日期與時間: 104 年 3 月 27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40 分至 11 時 30 分。 |
(三) | 辦理地點:平鎮區平興國小朝陽樓 2 樓教師研究室。 |
四、 | 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平興國小輔導室蕭靜芳組長;聯絡電話: 03-4029323 轉 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