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同安國小辦理本市「103 學年度第 2 學期教師專書閱讀測驗」實施計畫 1 份,請 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同安國小 104 年 3 月 5 日同小教字第 1040001253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測驗重要訊息,摘錄如下: |
(一) | 報名時間: 104 年 3 月 12 日(星期四)起至 3 月 18 日(星期三)24 時止,逕至同安國小教師專書閱讀專網(http://blog.taes.tyc.edu.tw/tycreading/)登錄報名。另本學期取消 e-mail 報名,且逾期不予受理,請各校協助提醒有意報名教師。 |
(二) | 測驗日期及地點: 104 年 4 月 25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 12 時假桃園市同安國小。 |
(三) | 本測驗活動採筆試方式辦理,選讀書目計 6 科,每位測驗者報名每科書目考試費用為新臺幣貳佰元整,每人至多報考 5 科書目(請自行衡量書寫速度與能力,決定報考科目數)。 |
(四) | 參加測驗人員獎勵方式如下: |
1、 | 每書目測驗成績達 90 分(含)以上者,核頒獎狀 1 張(依據本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七點第十二款規定,視同著作 0.2 分)及研習時數 24 小時。 |
2、 | 每書目成績達 80 分(含)以上,未達 90 分者,核頒獎狀 1 張(依據本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七點第十二款規定,視同著作 0.15 分)及研習時數 18 小時。 |
3、 | 每書目成績達 70 分(含)以上,未達 80 分者,核予研習時數 15 小時。 |
4、 | 每書目成績達 60 分(含)以上,未達 70 分者,核予研習時數 10 小時。 |
5、 | 成績為 59 分(含)以下者,不給予任何獎勵。 |
6、 | 另為鼓勵準時參加應試且成績分數非 0 分者,該科另給予基本研習時數 2 小時。 |
三、 |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同安國小教務處,聯絡電話:(03)3269251 轉 210 ;旨揭實施計畫請逕至本局國小教育科( http://www.tyc.edu.tw/des/)檔案下載專區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