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內政部為利擴大開放公有經管土地,自 107 年 3 月 1 日起開放「全國地籍資料數位服務個人化資訊」(以下簡稱地籍存摺)查詢服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 107 年 2 月 26 日內授中辦地字第 1071301566 號函辦理。
二、按國家發展委員會 106 年 1 月 20 日召開「106 年推動政府資料開放第 1 次工作會議」結論(六)略以,為擴大公有土地開放範圍,請內政部函詢各部會意願後,協助辦理開放事宜,內政部即規劃開放該部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經管之公有土地約計 125 萬筆土地,經開放知識基金會(Open Knowledge International)公布 2016/2017 全球評比,我國 Open Data 蟬聯全球第一,其中「土地所有權」項評比,經由推動是項公有土地資料開放,亦躍升至第 1 名,成效卓著,合先說明。
三、為利擴大開放公有經管土地,內政部原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規劃之「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數位政府」所擬之「開放地政跨域服務整合計畫 106-109 年度中長程計畫」,已開發建置「全國地籍資料數位服務個人化( My Data )資料庫」及「全國地籍資料數位服務個人化資訊系統」。藉由此系統可將全國土地基本資料庫以「鄉鎮市區、地段、地建號」為索引條件之地籍資料,轉換為以「地籍產權所有權人或管理者」為索引條件之個人地籍產權歷程;並結合不動產實價「歷次移轉價格」等相關資料,建立個人地籍存摺,供政府機關、民眾、公司行號及組織團體透過相關憑證申請即可下載個人化之地籍存摺資料。下載之電子檔可做為自主管理或其他加值應用,在政府機關部分亦設計由各機關確認經管土地是否同意內政部納入 Open Data 對外開放。本次開放查詢為 107 年 1 月 31 日所轉置之資料,未來更新週期為每半年。
四、考量政府機關眾多且系統設計相關經管統編可同時申請,仍需有相當審核機制,故採分期開放查詢。第 1 期自本年 3 月 1 日起開放貴機關(中央交通機關及地方政府)申請。
五、另在個人財產因逕行比對自然人憑證資料,無需申請程序,貴機關所屬同仁持憑自然人憑證即可下載使用。如有使用問題,歡迎反應問題至 sandy.wei@ginmao.com.tw 電子郵件信箱,以利問題資訊蒐集,並規劃開放民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