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107 年 7 月 26 日桃社障字第 1070063549 號函辦理。
二、推薦資料請於 107 年 8 月 31(星期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前,以免備文方式逕送桃園市政府社會局,並請務必將檔案
以電郵方式傳送至 103210@mail.tycg.gov.tw ,方為報名成功。
三、旨揭計畫請逕至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國際身心障礙者日下載
(網址: http://sab.tycg.gov.tw/home.jsp?id=20228&parentpath=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