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 107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英語)鑑定簡章辦理。 二、本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時間: 107 年 10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7 時至 9 時。 (二)地點:中壢國中活動中心。 三、本案陪同參與教師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並於活動結束 1 年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休。 四、如有所疑問,請洽桃園市中壢國中:吳翠梅主任(03-4223214 分機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