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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主任 - 重要公告 | 2015-03-31 | 點閱數: 62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04 年 3 月 30 日桃教中字第 1040019987 號函辦理
主旨:有關本市 104 年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相關作業期程。
說明:
一、依據 104 年 3 月 12 日本市 104 年國民中學教師介聘暨甄選作業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104)年度本市國中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申請作業採網路資料填報方式辦理,請有意申請介聘市內他校之教師,於 104 年 4 月 14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至 104 年 4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自行上網(網址: http://home.ltjhs.tyc.edu.tw/~104teacher/)填報基本資料、積分及介聘學校志願序
。資料填報期間未上網完成填報者,視同放棄本年度市內介聘資格。
三、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教師請於 104 年 4 月 18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至 104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自行登入前揭網站,列印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送各校業務單位審核。
四、另本市「104 年辦理國民中學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與其他相關資料將經本市國中教師介聘聯合服務小組討論通過後一併公告於前揭網站。
五、檢附本市 104 年國民中學教師市內介聘網路填報作業流程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