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東門國小 107 年 10 月 1 日東門特字第 1070007722 號函辦理。
二、本研習訊息摘要如下(詳見附件實施計畫):
(一)研習時間: 107 年 11 月 10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30 分至中午 12 時 10 分。
(二)研習地點:東門國小(桃園市桃園區東國街 17 號)。
(三)參加對象:本市高中及國中小特教及普通教師,或對本議題有興趣之其他老師、家長、特教教師助理員。
(四)報名方式:請欲參加人員於 107 年 11 月 5 日(星期一)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研習報名--開啟查詢--桃園市--學年(107)--學期(上)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
三、本案參加人員研習當日由服務單位逕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核予公(差)假登記,並於研習結束後 1 年內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休。
四、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北區特由教資源中心,電話:(03)3394572 分機 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