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澎湖縣政府 108 年 1 月 11 日府教國字第 1080900171 號函辦理。 二、檢送澎湖縣政府函文及「澎湖縣政府辦理各級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對照表及要點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