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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輔導組長 - 其它 | 2019-03-27 | 點閱數: 352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27 日

發文字號:桃家教字第 1080000572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檢送本中心辦理之 108 年度「幸福學婚姻系列講座」簡章 1 份,請惠予協助運用貴機關網站或公布欄刊登訊息,並鼓
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108 年度「幸福學婚姻系列講座」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活動為辦理與婚姻有關議題之系列講座,協助民眾了解與婚姻相關之議題,培養正確婚姻觀念,以面對及處理未
來婚姻生活可能面臨的問題,開放未婚、適婚、將婚及新婚民眾及對講座主題有興趣者參加。
三、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辦理時間:
1、未婚及適婚系列場次: 108 年 4 月份至 108 年 7 月份,擇週六或週日下午 2 時辦理。
2、將婚及新婚系列場次: 108 年 6 月份至 108 年 11 月份,擇週六或週日下午 2 時辦理。
(二)辦理地點: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中壢婦幼館及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每場次詳細辦理地點請參考活動簡章。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請至「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首頁(http://family.tycg.gov.tw/)右上角點選「線上報名」,無法使用線上報名者,亦可現場或傳真報名,並請來電服務台確認是否報名成功(TEL : 03-3366885#28 ; FAX : 03-3333063)。
五、每場次全程參與者可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教師研習時數」及「愛的存款簿學習護照」3 小時。活動當天需簽到退,未依規定簽到退者,一律不核發研習時數。
六、活動簡章及報名表可至家庭教育中心網站(http://family.tycg.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