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8年9月10日府研管字第1080216341號函辦理。
二、桃園市政府修正「桃園市政府文書流程管理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三、檢送桃園市政府文書流程管理作業要點、桃園市政府文書流程管理書表格式各1份,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