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9 月 17 日
發文字號:東小總字第 1080006836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08 年度性別平等教育情感教育宣導活動(教育局委辦)第二期 (1080006836_Attach01.docx)
主旨:有關桃園市政府教局委辦友善校園計畫「性別平等─情感教育宣導活動」研習實施計畫,請轉知相關人員參加,敬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及桃園市 108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實施計畫辦理。
二、課程內容:性別平等情感教育宣導,三個主題(友情、親情、愛情)的實際授課課程分享,結合十二年國教課綱,融入各領域的課程設計,適合各階段學生。
三、實施方式:
(一)辦理時間: 108 年 2 月至 12 月,
(二)參加對想:請桃園區、蘆竹區、龜山區、大園區、新屋區、觀音區、八德區、平鎮區共 8 行政區學校派員參加,其餘分區請鼓勵參加。
(三)辦理地點:各分區學校,請參照實施計畫附件二。
(四)報名方式:請教師上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報名(平鎮區東安國小),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3 小時。
(五)聯絡單位:東安國小 總務處 洪智揚
四、流程及場次分配表請參照實施計畫附件。
五、本活動已先行通知協辦學校之輔導室,敬請協助辦理。
六、各校參與人員(含講師及工作人員)於課務自理,不支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差假登記。
七、公文副本轉知桃園市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輔導小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