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市興南國民中學 104 年 3 月 30 日興國輔字第 1040002076 號函辦理。 |
二、 | 研習時間: 104 年 5 月 23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 16 時 10 分。 |
三、 | 研習地點:桃園市立興南國民中學一樓圖書館(中壢市育英路 55 號)。 |
四、 | 研習對象與名額:共計 60 名,依報名順序錄取: |
(一) | 本市高中、國中小學校之特教教師、普通教師及特教教師助理員。 |
(二) | 本市公私立幼兒園之教保人員及教師。 |
(三) | 本市特教需求學生之家長。 |
(四) | 對本議題有興趣之相關人員。 |
五、 | 本案研習資訊請轉知貴單位所屬之特教教師、普通教師、教保人員、教師助理員、學生家長或相關人員,並鼓勵前述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
六、 | 本研習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研習當日,由所屬學校本權責給予公(差)假登記,且工作人員於活動結束後 6 個月內准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假。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發研習時數 6 小時。 |
七、 | 報名方式:請參加人員於 104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前,自行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研習與資源(教師研習)-桃園市-學年(103)-學期(下)登錄單位(興南國中)報名。除了上網報名研習外,學生家長部分亦可填寫書面報名表辦理報名。 |
八、 | 檢附本案附件研習計畫 1 份,請至本局特殊教育科–公文附件網頁(網址: 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 )下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