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10 月 3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80126017 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學生拒絕所有菸品(含電子煙),增進各級學校師生健康,請各校公開運用「我拒菸、我驕傲」系列文宣(續由董事基金會寄發至各校,配送數量及使用說明詳如附件)並持續推廣。
三、請鼓勵各校師生參與「我拒菸、我驕傲」臉書換頭貼活動,活動辦法詳如「拒菸 Jolin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smokefreesuper/),合力建構「新世代拒絕新癮害」的校園拒菸氛圍。
四、本案活動詳情,請洽董事基金會聯絡人:林芝芑小姐,電話:( 02 ) 2776-6133 轉 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