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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特教組長 - 重要公告 | 2019-12-16 | 點閱數: 320

一、  依據本市 109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小組第 1 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  鑑定重要資訊如下:  
(一)  申請資格:  
1、  戶籍設於桃園市之 108 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  
2、  具有創造能力資賦優異特質(如:敏覺、流暢、變通、獨創、精密、想像、挑戰、好奇、冒險等),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學生家長長期觀察(觀察期間至少一學期) 或學生自我推薦者。  
(二)  報名時間(逾期不受理):  
1、  初選: 109 年 2 月 23 日(星期日)至 2 月 24 日(星期一)9 時至 16 時。  
2、  複選: 109 年 3 月 29 日(星期日)至 3 月 30 日(星期一)9 時至 16 時。  
(三)  鑑定時間:  
1、  初選: 109 年 3 月 14 日(星期六)。  
2、  複選: 109 年 4 月 11 日(星期六)。  
三、  若有相關問題,可逕洽承辦學校(經國國中)與本市國中資優教育資源中心,聯絡電話如下:  
(一)  經國國中, 3572699 分機 611 及 613 。  
(二)  本市國中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3665180 分機 10 。  
四、  本案簡章及報名表件亦可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及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網站下載。  
五、  請各校務必將簡章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使親師生充分知悉 109 學年度小六升國一資賦優異學生入學前鑑定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