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 109 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級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簡章辦理。 |
二、 | 旨揭考試辦理時間及地點說明如下(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
(一) | 報名時間: 109 年 1 月 31 日(星期五)至 2 月 3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至 30 分至 4 時。 |
(二) | 考試地點:桃園國中(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 2 號,電話: 03-3326096)。 |
(三) | 考試時間: 109 年 3 月 15 日(星期日)。 |
(四) | 考試範圍: |
1、 | 現行國民中學 108 學年度畢業班 3 個學年所使用之課程綱要為範圍。 |
2、 | 現行國民小學 108 學年度畢業班 6 個學年所使用之課程綱要為範圍。 |
三、 | 檢附旨揭簡章 1 份,或逕至本局最新消息( 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 )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