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5 月 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053033 號函辦理。
二、 109 年國中教育會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考生注意事項與試場規則說明,業由 109 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公告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 http://cap.ntnu.edu.tw )及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網站( https://neac.rcpet.edu.tw ),事涉考生應試權益,請貴校務必加強宣導考生及家長遵守旨案規定。
三、安置於「第二類備用試場」考生,須填列健康關懷問卷,確認是否有特殊旅遊史或接觸史;如有特殊旅遊史或接觸史者,應通報桃園考區試務會,若無特別旅遊史或接觸史者,請提醒考生應試後就醫。另倘考生於考試第 1 日因現場發燒、呼吸道疾病等症狀移至「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試,為避免非必要疑慮,無論症狀是否消失或減緩,第 2 日考試仍應於「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試,請貴校加強宣導前開事項並確實執行。
四、檢送「109 年國中教育會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應變事宜」及相關附件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