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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註冊組長 - 重要公告 | 2020-06-18 | 點閱數: 315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5 月 6 日臺教技(一)字第 1090064139 號函備查及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 109 年 5 月 18 日技專校院招策字第 1090000237 號函辦理本招生簡章增訂說明,業於 109 年 6 月 5 日 109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危機事件處理小組第 1 次會議決議。
二、因應疫情防範措施, 109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簡章增訂說明,如附件所示,摘要如下:
(一)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凡參加 109 年 5 月 30 日、 5 月 31 日所辦理之 109 年國中教育會考補考之免試生,以下稱為「專案免試生」。
(二)專案免試生參加本招生之超額比序總積分,係以其 109 年國中教育會考補考成績,並依本招生簡章各校所規定超額比序總積分計算原則採計。
(三)專案免試生之各身分別分發順位,為以前揭說明取得之超額比序總積分與一般免試生一起比序,依招生簡章分發順位比序原則,排定各身分別之分發順位。
(四)參加第一階段「一般生」現場登記分發,如達該科(組)別一般生錄取標準者,以外加名額錄取;如專案免試生尚具有特種身分資格且符合參加第二階段「特種身分生」現場登記分發者,依其特種身分別參加登記分發,如達該科(組)別之特種身分生錄取標準,以外加名額錄取,每位免試生至多錄取一個科(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