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法通過囉!修法後操作槍作槍全面納管,如果手上還有操作槍,請於 109 年 6 月 12 日至 12 月 11 日帶著槍作槍擊身分證文件到戶籍地的警察局或警察分局辦理報備持有,逾期最高將面臨 20 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