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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銓敘部109年8月19日部法一字第10949640891號令一案,請查照。
人事室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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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 2020-08-31 | 點閱數: 539
說明:
一、
依銓敘部 109 年 8 月 19 日部法一字第 1094964089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
銓敘部考量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所應承擔之相關責任,不因其本職教師進用方式不同而有區別,爰自旨揭令釋發布之日起,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編制外教學人員,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及準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定,並允宜於聘約中明定,以資周妥。
1) 1090819銓敘部109年8月19日部法一字第10949640891號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