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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註冊組長 - 升學資訊 | 2015-06-06 | 點閱數: 1042

(一)申請資格:限考生本人或考生之家長、監護人。
(二)申請時間: 104 年 6 月 6 日(星期六)至 6 月 7 日(星期日)每日 9:00~16:00 。
(三)受理單位:考區試務主辦學校(桃園市立大園國際高中)。
(四)申請方式:若對成績有疑義,請檢附下列資料親自至考區試務主辦學校(桃園市立大園國際高中)辦理。
1.桃園考區 104 年國中教育會考複查成績申請表暨結果通知書(如附件)。
2.成績通知單正本,以備查驗,驗後歸還。
3.回郵信封(請填妥收信人姓名、地址,並貼足新臺幣 32 元郵票) 1 個,以便寄發複查結果通知書。
(五)申請費用:每科新臺幣 50 元整(現場繳交)。
(六)複查成績結果如有異動,按國中教育會考計分方法重予計算,更正考生成績並發給結果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