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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衛生組長 - 重要公告 | 2020-09-17 | 點閱數: 399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登革熱/屈公病防治工作指引辦理。
二、為降低登革熱流行風險,請貴校(園)配合辦理以下事項:
(一)請貴校(園)持續落實校園環境巡檢,確實清除學校教室及辦公室內外孳生源,並加強巡倒清刷及容器減量工作,澈底落實清除病媒蚊孳生源。
(二)加強衛生教育宣導:
1、向教職員工生宣導,前往流行地區於戶外環境,宜著淡色長袖衣褲,並在皮膚裸露處塗抹衛福部核可的防蚊藥劑,強化師生防疫知識及自我保護技巧意識。
2、提醒於流行地區來(返)臺師生入境後,應自我健康監測 14 天,如出現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痛、出疹等狀況時,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旅遊史。
3、落實疫情監測及通報機制:請學校掌握自流行地區來(返)臺師生之人數、名冊與健康狀況,若發現確診病例,應落實校安通報作業,以利掌握校園最新疫情發展。
4、如有教職員工生感染登革熱,應請其儘量減少外出,著淺色長袖衣褲、使用防蚊藥劑、晚上就寢加掛蚊帳等防蚊措施,落實自主管理,避免再次被蚊子叮咬,並配合地方衛生單位進行各項防疫措施,以防止校園疫情擴散。
三、為檢核貴校登革熱防治成果,以防範疫情擴散,本局將派員及請聘任督學不定期到校抽查訪視,請貴校務必落實各項防治作為(如孳生源巡檢及容器移除)、加強宣導教職員工生做好環境管理,徹底清除校園內外孳生源。
四、請貴校(園)務必配合執行病媒蚊孳生源清除及防治宣導,本府衛生局將不定期稽查,凡是發現或經檢舉有孳生孑孓之積水容器,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限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