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10 月 8 日
發文字號:桃家教字第 1090002313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09 青少年親子共學營簡章 (376735102E_1090002313_ATTACH1.doc)
主旨:檢送本中心辦理之 109 年度「青少年親子共學營」活動簡 章,請惠予協助運用貴機關網站或公布欄刊登訊息,鼓勵 符合資格之民眾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中心 109 年度「青少年親子共學營」實施計畫辦 理。
二、為增進青少年親子之正向溝通與互動,以促進親子關係, 特辦理旨揭活動。
三、研習時間: 109 年 11 月 1 日及 11 月 8 日(星期日),共 2 日, 9 時至 17 時。
四、參加對象:目前就讀國、高中之青少年及其家長,親子 (二人一組)一起參與,以 15 組親子為限。
五、研習費用:免費,報名之親子需全程參與二日課程。
六、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09 年 10 月 28 日(三)受理報名,額 滿為止。
七、報名方式: 填妥報名表,報名表可傳真或郵寄至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並請來電確認報名是否成功,洽詢專 線: 03-3366885-13 ,傳真: 03-3333063 。
八、活動簡章可至家庭教育中心網站( http://family.tycg. gov.tw/)下載。
九、全程參與者可登錄「愛的存款簿」、「公務人員終身學習 時數」及「教師研習時數」14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