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104 年 6 月 2 日府客文字第 1040142086 號函辦理 主旨:函轉客家委員會修正「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一份,自即日生效。 說明:依據客家委員會 104 年 5 月 29 日客會文字第 1040008421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