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寒假班級返校打掃通告109.1.7
請協助宣導以下注意事項:
寒假返校打掃班級安排日期如下表:
1.時間:上午8:30-10:30,請於8:30分前全班於學務處前集合完畢。
2.服裝:務必穿著本校體育服裝,否則不予參與。
3.時數:由學務處統一核發三小時志工服務時數。
4.請假規則:因故未能返校打掃的同學請事先向學務處請假,並調整至其他班級打掃
日期到校進行打掃,若寒假期間皆無法打掃,需於開學後兩週內之放學時間安排補
打掃兩天(時數照給)。
如未事先請假而無故未到者,將於開學後兩週內之放學時間安排補打掃兩天並不給
予時數。
5.參加寒假輔導的同學請協助維護上課教室及導師辦公室清潔,若當日遇到原班返校
打掃,則以寒輔上課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