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0 年 2 月 5 日藝演字第 1100000422 號函及 109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 旨案於 110 年 2 月 22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整,在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第 3 會議室(臺北市南海路 43 號)公開抽出個人項目各類組指定曲目,歡迎與會見證。
三、 前揭指定曲目,俟確認無誤後,將於當日下午 6 時前,公告於比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