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7 月 1 日
發文字號:桃教綜字第 1100057040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及說明三 (376735100E_1100057040_ATTACH1.pdf 、 376735100E_1100057040_ATTACH2.pdf)
主旨:有關宣傳本市「110 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相關訊 息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 110 年 6 月 16 日桃教綜字第 1100052601 號函續辦。
二、為提供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便利且 專業性之諮商輔導,本局委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心理諮商 暨健康促進研究中心),自 110 年 7 月 5 日起與本市三所諮商 所合作,提供免費心理諮商服務,倘有需求之教師,歡迎 多加利用。
三、另期望協助教師們透過心靈成長系列之課程及支持團體, 促進自我覺察、情緒紓壓並且有機會探索其生涯意義,以 達身心健康之效,爰自 110 年 7 月 19 日起至 8 月 19 日止,規劃 相關課程 5 場及團體 2 場,相關報名方式及課程內容詳見課 程表。
四、檢附上開諮商所資訊及課程表附件各 1 份,亦可至本局「教 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網站(http://ttsc.whjhs.tyc.edu.tw/)-最新消息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