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象:為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之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駕駛、駐衛警察、清潔隊員、測量助理及臨時人員。
2、本府 110年度員工協助方案係以本府同仁對本服務已具備信賴感為基礎,發展符合職場實務需要之服務方案,期待藉本計劃激起同仁關照自我、面對問題並能互相合作之精神,亦結合心理健康三級預防機制為發展策略,支持本府同仁均能於工「健康、共融,共好」的職場氛圍下,共同打造幸福公務職場環境。
3、提供本府員工專屬諮詢管道、心理諮詢服務資源、桃園市心理諮商/心理治療所資源、本府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本府稅務諮詢服務、健康醫療諮詢服務、其他諮詢服務等。(服務項目、諮詢專線等詳見桃園市政府員工協助方案服務資源一覽表)
4、桃園市政府為促進員工生活、工作與身心健康發展,協助個人或組織提升工作績效與服務效能,強化團隊向心力,建立諮詢服務機制,特訂定桃園市政府員工諮詢服務要點。個別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一)心理面:人際互動、壓力調適、職場不法侵害、情緒管理、夫妻或親子溝通相處等議題。
(二)法律面:公務上面臨的法律問題、車禍、債務、買賣糾紛、購屋或租屋契約、遺產、婚姻等議題。
(三)財務面:理財規劃、節稅建議、保險規劃等議題。
(四)醫療面:政府機關及民間團體醫療保健資源相關資訊等議題。
(五)工作及管理面:工作適應、組織變革之調適、工作與生活平衡、工作職涯諮詢(含退休生涯規劃)、危機事件協處、員工問題管理及員工推介程序等議題。
團體諮詢服務範圍,除適用前項規定外,亦包含創傷壓力事件、組織氣候分析、焦 點團體訪談等議題。
服務申請方式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員工得利用下列管道申請個別諮詢或團體諮詢服務:
1、免付費諮詢專線:○八○-○○二-七八五八(請幫我吧),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班日早上九時至下午七時。
2、 E-mail信箱:eap@mail.tycg.gov.tw
3、紙本申請:填寫諮詢服務申請表後向本府人事處員工協助方案服務窗口提出。
(二)員工個別諮詢,同一議題每年以諮詢五次為原則,不同議題可重新計算諮詢次數。
(三)申請諮詢者於約定諮詢時間後,因故不能前往者,應於前一日告知。
(四)員工於上班時間接受個別諮詢時,應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辦理請假事宜,服務相關內容請參閱桃園市政府員工諮詢服務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