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9 月 3 日
發文字號:桃教學字第 1100078637 號
速別:普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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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如主旨 (376735100E_1100078637_ATTACH1.pdf)
主旨:檢送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110 年度高國中小學學校心理 衛生諮詢服務實施計畫暨心衛諮詢時間表 1 份, 詳如說 明,請查照。
說明:
一、據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110 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旨揭心理衛生諮詢服務相關資訊如下:
(一)服務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國中小學生及其相關家長、 老師等。
(二)服務內容:針對精神病理及重度適應不良之學生個案, 提供輔導策略之擬定及相關事宜之諮詢與服務。
(三)青少年與兒童精神醫學知識之諮詢服務。 (四)執行地點: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家庭教育中心。
三、本案陪同個案諮商之教師、專輔人員,本局同意於課務自 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為落實防疫規定與兼顧心衛諮詢之功能,請申請學校務必 配合量測體溫、消毒,並請與會教師、家長、主要照顧者 等人應符合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且滿 14 日之服務或提供 3 日 內抗原快篩或 PCR 檢測陰性證明。
五、本案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市學生輔導中心鄭忠豪及姜 亞岑諮商心理師,聯絡電話:(03)4609199 分機 273 、 3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