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可自行至學務處填寫並由導師簽名或由導師與家長連繫後代為申請
一、因應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放寬學生請假規定考量,即日起
至 6 月 30日止(結業式),若有請假期間達連續 3 日以上之教職員生,准予申請停餐
並退費,退費起始日以通知停餐次日起計算。
二、如有未訂定之事由,可經由午餐供應委員會議決議之,本案退費期間
視國內疫情發展隨時調整公告之。
三、本人確診、自主請防疫假、居家隔離或於防疫旅館隔離或其他等因素,
(含)三日以上,達退費標準。
四、學生防疫假之午餐退費方式,依各校退費規定辦理,依規定日數提前
通知,方辦理退費。本校規定須於三日前完成手續且需連續請假三日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