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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特教組長 - 學生活動 | 2022-07-25 | 點閱數: 182

一、  依據本市 111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第一次籌備會議紀錄辦理。  

二、  為培養教師與學生學習鄉土歌謠及母語之興趣,推展鄉土歌謠教學及落實母語音樂教育,旨揭競賽重要事項摘錄如下:  

(一)  比賽類別:閩南語系類、客家語系類、原住民語系類、東南亞語系類(含越南、印尼、泰國、緬甸、馬來西亞、新加坡、菲律賓與柬埔寨之非以英語演唱歌曲)。  

(二)  比賽日期: 111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五)及 12 日(星期六)。  

(三)  比賽地點:桃園市客家文化館(地址: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 500 號)。  

(四)  報名日期: 111 年 9 月 1 日(星期四)至 111 年 9 月 8 日(星期四)17 時止(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五)  報名方式:一律網路報名( http://163.30.153.4/Index/index.asp ) 後將正式報名表列印核章,以限時掛號郵寄至忠貞國小教務處,始完成報名作業(信封上請註明「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報名」字樣)。  

(六)  出場序及指定曲抽籤: 111 年 9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假桃園市八德區大成國民中學辦理。  

(七)  領隊會議: 111 年 11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1 時於客家文化館視聽簡報室舉行。  

(八)  依據 111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修正如下:  

1、  連續兩年(107 及 110 學年度)獲得全國賽同類組特優者或 110 學年度因疫情禁賽但 106 、 107 兩年均為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惟自選曲如已連續兩年獲得特優,應另擇新自選曲參賽。請於決賽報名時間內完成系統報名後,依初賽主辦單位規定繳交報名表,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本市比賽要點第 2 頁)  

2、  在比賽演出時,除工作人員外,非比賽人員均不得上臺,參賽者若有違反秩序或防疫規定等情事,經評審會議評判屬實者,將視情節輕重予以扣分。(本市比賽要點第 4 頁)  

三、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大成國中(03-3625633 分機 610 、 613 或 631)或至桃園市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資訊網(http://163.30.153.4/music/main/index.asp )查詢。  

四、  本案將視 COVID-19 發展情形,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彈性調整,相關資訊及防疫措施將同步於上開資訊網公告或另案函知。  

五、  旨揭比賽實施計畫可至本府教育局最新消息下載(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