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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長 - 重要公告 | 2022-08-23 | 點閱數: 158

主旨:「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 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申請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辦理。

二、上開要點自 111 年 8 月 1 日起增設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大 專院校碩博士班獎助,刪除獎助項目特殊傑出人才獎勵 金。 三、本案獎助對象為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 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 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 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 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 究所學生。

三、申請期限及事項: (一)申請期限: 111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止。 (二)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三)申請資訊:可至本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桃園市 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查詢( https://ipb.tycg.gov. tw )。

四、敬請各學校承辦單位將申請期限內受理學生案件造具申請 學生清冊並完成初審作業,申請人紙本申請文件於 111 年 10 月 7 日(五)前函文至本局,學生清冊 excel 檔請電郵傳至 10028970@mail.tycg.gov.tw 方可辦理第二階段複審。

五、旨案獎助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 生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同性質補助要點 或計畫重複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