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 111 年 111 年 7 月 28 日桃教特字第 1110067818 號函辦理。
二、 研習第一場日期為 1 月 13 日及第二場日期為 2 月 7 日,其他地點、講師和主題等資訊請參考附件「研習一覽表」。
三、 研習對象:本市各國中教師。
四、 報名事宜:請於即日起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https://drp.tyc.edu.tw/TYDRP/ActQry.aspx ),輸入活動編號點選查詢並報名。
五、 敬請貴校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教師以公假登記參加研習,全程參與者核與相應參加場次之研習時數。
六、 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